节制资本
- 拼音jié zhì zī bě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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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解释
- 1.孙中山所主张的限制私人资本于一定范围以内的方针。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要旨是: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以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生计。
国语词典
- 国父孙中山先生所倡民生主义实施方法之一。凡有独占性质或大规模的企业,如银行、铁路等,由国家经营管理,一方面发展国家资本以求富,一方面节制私人资本以求均。
网络解释
- 节制资本
- 节制资本是孙中山民生主义的基本纲领之一,资产阶级民生主义的资本纲领。早在1905年孙中山就有了“节制资本”的思想萌芽,提出中国要“采用欧洲的生产方式”,又要“避免其种种弊端”(《孙中山全集》 第一卷272—273页)。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大力提倡大企业国有,并于1921年提出民生主义就是要解决“土地”与“资本”两个问题。1924年国共合作时,他又进而正式提出“节制资本”,并把它与“平均地权”并列为民生主义的两大基本纲领。“节制资本”的基本内容是发达国家资本和节制私人资本,把“不能委诸个人及有独占性质”(《实业计划》) 的企业收归国家经营,对私人资本则采取既保护、鼓励又加以限制的政策,防止其操纵国计民生。孙中山认为资本主义文明的发展,“有善果,也有恶果”(《孙中山全集》第一卷327页),实行节制资本,就可以取其“善果”,避其“恶果”,做到既振兴实业,开发富源,又防止资本主义发展的流弊。并且认为,在国为“民国”的条件下,实行企业国有就是实行社会主义。但是,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孙中山所要建立的“民国”是资产阶级的共和国,所以实行企业国有并不是实行社会主义。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孙中山提出民国应“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并明确规定在应收归国有的企业中,包括外国在华企业以及制定劳工法,改善劳工生活条件等,使“节制资本”有了新的内容,但其性质仍然没有超出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范畴。
“节制资本”单字解释
制:1.制造:~版。~革。~图。炼~。缝~。这块奖牌是用铜~成的。 2.拟订;规定:~定。因地~宜。 3.用强力约束;限定;管束:压~。限~。管~。节~。~伏。 4.制度:全民所有...
本:1.草木的根:~草(泛指中药)。无~之木。 2.事物的根源,与“末”相对:~末(头尾;始终)。根~(根源;彻底;本质上)。 3.草的茎,树的干:草~植物。 4.中心的,主要的:...
节:[jié] 1.物体段与段之间连接的地方:竹~。关~。 2.段落:章~。 3.量词。表示分段的物体:两~烟筒。 4.节日;时令:国庆~。清明~。 5.事项:礼~。细~。 6.限制;俭省:~制。...
资:1.财物;钱:物~。投~。 2.质地:~质。 3.资格;资历:论~排辈儿。 4.供给;提供:~助。以~参考。 5.“貲”,另见“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