踵 军 令 第 二 十

作者:尉缭
所谓踵军者,去大军百里,期於会地,为三日熟食,前军而行,为战合之表。合表,乃起踵军,饗士,使为之战势,是谓趋战者也。兴军者,前踵军而行,合表乃起,去大军一倍其道,去踵军百里,期於会地,为六日熟食,使为战备,分卒据要害。战利则追北,按兵而趋之。踵军遇有还者诛之。所谓诸將之兵,在四奇之內者胜也。
兵有什伍,有分有合,豫为之职,守要塞关梁而分居之。战合表起,即皆会也。大军为计日之食起,战具无不及也,令行而起,不如令者有诛。
凡称分塞者,四境之內,当兴军踵军既行,则四境之民,无得行者。奉王之军命,授持符节,名为顺职之吏,非顺职之吏而行者诛之。战合表起,顺职之吏,乃行用以相参,故欲战先安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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