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作者:袁康,吴平辑(东汉)越绝书是记载我国早期吴越歷史的重要典籍。它所记载的內容,以春秋末年至战国初期吴、越爭霸的歷史事实为主干,上溯夏禹,下迄两汉,旁及诸侯列国,对这一歷史时期吴越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天文、地理、历法、语言等多有所涉及。其中有些记述,不见於现存其他典籍文献,而为此书所独详;有些记述,则可与其他典籍文献互为发明,彼此印证,因而向为学者所重视。在现代社会科学的研究过程中,曾有不少人,从不同角度、在不同程度上利用越绝书,来考察中国古代史、中国文学史、中国民族史、汉语语言学史、中国歷史地理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並取得了不少重要成果。这说明此书对於以上诸学科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出於种种原因,在越绝书的成书年代、作者、卷数。书名、篇名等问题上,至今仍存在著许多不同的看法。如关於成书年代,有春秋说、战国说、战国--西汉--东汉说、战国--东汉说、东汉初年说、东汉末年说、东汉初年--东汉末年说、西晋说;关於作者,有子贡撰说、子胥撰说、袁康撰说、袁康、吴平合撰说、袁康撰吴平修订说、袁康、吴平辑录说;关於卷数,有十五卷说、十六卷说;关於书名,有越绝书原称越绝说、越绝书原称越绝记说、越绝记非越绝书说;关於篇名,有吴太伯与兵法篇亡佚说、今本吴地传即古本吴太伯篇说、伍子胥水战兵法內经即古本兵法篇说、今本陈成恒非古本陈恒篇说,等等。以上这些,一方面说明,关於越绝书的一些重要问题,意见尚未统一,疑点犹待探討;另一方面也同时说明,正是由於越绝书的史料价值,在诸典籍中佔有特殊的地位,因而使眾多的研究者为之鍥而不舍。
应当指出,近十几年来,一些学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以上的这些问题,又作过一番深入的探寻,其中陈桥驛先生、黄苇先生、徐奇堂先生都有专文討论〔一〕,仓修良先生的文章也有所涉及〔二〕。这些论文,或对诸问题的研究状况加以介绍,或就各个问题的方面发表自己的新解。这些研究的新成果,对於初涉越绝书的人来说,可作为入门的向导,对於专家来说,可供参考。总之,感兴趣的读者不妨一读。我对这些问题以及越绝书的其他一系列问题,也曾作过考察,这里为篇幅所限,无法展开,待观点与读者见面,再来和大家一起,相析疑义,共赏奇文〔三〕。
前人在越绝书的整理研究方面,作过一些工作,除歷代的抄本、刻本外,其主要成果是:清人的越绝书札记二种、张宗祥的越绝书校註、乐祖谋\的越绝书点校本。以下对越绝书的这四种主要成果,分別加以评述。
清人的越绝书札记二种,一为德清俞樾所作,刻入曲园杂纂,一为常熟钱培名所作,刻入小万卷楼丛书。俞樾是清代中后期的小学名家,一生从事文字、音韵、训詁方面的研究,其代表作是群经平议与诸子平议,所以,他在札记中也往往用小学家的手段解字校文。如他在外传记吴地传第三「吴古故从由拳辟塞,度会夷,奏山阴」条下释「会夷」二字说:
会夷即会稽之异文也。王充论衡力辨夏禹巡狩会计之说,而未知古有会夷之名。
这裏俞氏以「夷」、「稽」为假借之字,从而阐明了古代的会夷即后世的会稽,就是其中的一一个例子。
另外,俞氏熟悉先秦两汉文献,知识较为广博,对越绝书中的难点,也曾作过一些考订,其中也有可取之处,如他在解释外传记军气第十五中的有关分野问题时说:
韩,角、亢也。郑,角、亢也。燕,尾、箕也。越,南斗也。吴,牛、须女也。齐,虚、危也。卫,营室、壁也。鲁,奎、娄也。梁,毕也。晋,觜也。秦,东井也。周,柳、七星、张也。楚,翼、軫也。赵,参也。樾谨按:十二分野见於周官。保章氏註。星纪,吴越也。元枵,齐也。娵訾,卫也。降娄,鲁也。大梁,赵也。实沈,晋也。鶉首,秦也。鶉火,周也。鶉尾,楚也。寿星,郑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乃此书则为十四国,盖分吴越为二,增韩、梁而无宋也。吴越虽分,然同一星纪之次,则仍与不分同。其增韩而与郑同为角、亢,则仍与不增同。惟所增之梁属毕,则大梁之次,而佔赵之分野;移赵属参,则实沈之次,而佔晋之分野。晋为觜,则其为实沈如故。然赵、韩、梁皆晋之所分,旧说有晋又有赵,已为无理,此则分列晋、赵、韩、梁为四国,更无理矣。其无宋,未详,疑有闕误。又按:晋皇甫謐帝王世纪,自毕十二度至东井十五度,曰实沈之次,今晋魏分野。然则晋与魏同属实沈。此书梁与赵宜互易,梁即魏也。晋、梁並属实沈,与帝王世纪合,赵则仍为大梁,与旧说无不合矣。
俞氏援引周礼郑玄註与帝王世纪之文,来比较並说解越绝书的这段文字,不但解决了传统记载中的十二分野与越绝书分为「十四国」的矛盾,在考释中求得了自圆其说,而且还指出错简所在,「此书梁与赵宜互易」。姑无论俞氏的结论究竟正確与否,总之多少会对我们理解或研究越绝书提供一些帮助,因为就我所见,古今学者还没有人对这段文字作过除俞氏以外的专门的解释。
俞氏的札记无论从客观上还是主观上看也还存在著较大的不足。首先,其篇幅不大,仅约二千余字,这当然对我们全面地理解或研究越绝书的需求来说,是远为不够的。其次,就其內容来看,一些地方也不及俞氏的上乘作品那样精详。如上面所与俞氏释「会夷」的那条,说法就很简单,仅仅指出「会夷即会稽之异文也」,没有说明「夷」、「稽」二字的声韵部关係,更没有列具书证。尽管结论正確,但总不免令人觉得有些草率。由此可知,这篇札记至少不是俞氏的精心之作。钱培名是清代的校勘、辑佚学家,生活年代与俞樾几乎同时。虽然他的名气与学术地位远不如俞樾,但他的越绝书札记则是其力作。江苏藏书家史略载钱培名小传说:
常熟人,熙经子,官县丞。熙祚刻守山阁丛书,世称善本,培名又搜辑放佚以补其闕,为小万卷楼丛书,工未竣而洪、杨乱作,仅刻成十七种,其中如越绝书、申鉴、中论、陆士衡集,均附札记,校勘颇精。
別人在他校刻的诸书之中,首列越绝书及其札记,可知钱氏这一成果早为学界所见重。
钱氏的札记实际上是一部通校越绝书之后的校勘记与越绝书佚文的汇录,是与带有一种隨文说解读书笔札性质的俞氏札记完全不同的。包括每条校勘记之前所列的越绝书被校、被释的原文,钱氏札记的文字量约有一万五千余字。钱氏的校勘具体方法是:以古今逸史本、汉魏丛书本二种,来校元大德刊本,这是对校;以越绝书上下段或前后篇文字的逻辑联係与敘事的特点,来作出考订,这是本校与理校;另外还广引群书,「搜辑放佚以补其闕」,作了大量的他校工作。其辑佚的具体方法是:从史註、地誌、类书、集註四类书中,辑出今本所无的越绝书佚文,逐条排比分列,若一条佚文重见诸书而文字有出入的,还以校勘记的形式列出异同。综观钱氏的札记,无论是在校勘还是在辑佚方面,都取得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成绩。在校勘方面,钱氏长於考订,一些判断往往正確。如在吴內传第四「我与汝君」条下,钱氏说:
我,原误君。依汉魏丛书本改。元大德本上原作「君与汝君」,钱氏据汉魏丛书本校改「君」为「我」字。这一条越绝书的前后文原来是这样的:「使齐以国事鲁,我与汝君;不以国事鲁,我不与汝君。」从文义来看,若作「君与汝君」,显然扞格不通。另外,上句「我与汝君」,与下句「我不与汝君」,是相对成文的,更何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此处正作「我与汝君」,从版本上提供了支持钱说而钱氏当时未见到的证据,故而钱氏此条校改不误。又如,在外传记范伯第八「有高世之材」条下钱氏说:
依下句例,句末当有者字。这一条钱氏所据的三种本子均作「有高世之材」,但钱氏通过推理,仍然认为「句末当有者字」,其理由是「依下句例」。寻检越绝书,这段文字的前后文是这样的:「有高世之材,必有负俗之累,有至智之明者,必破(嘉按:「破」为「被」之讹,说见本书该篇校释)庶眾之议。」由於「下句例」的「有至智之明者」句,句末存有「‵者」字,因此钱氏推断「有高世之材」句的句末,也「当有者字」。钱氏的这一说法,也应该说是有道理的,因为我后来看到昭明文选卷三五七命李善註引越绝书此文,正作「有高世之材者」,在诸典籍所引越绝书的旧文中,又没有看到相反的证明材料,所以可以证明钱说有理。又如,在外传记地传第三「柴辟亭到语儿就李」条下,钱氏说:辟,原误碎,今改。
后来我才发现,不唯钱氏所据的那三种版本,现在流行的所有版本都將此处的「柴辟亭」书作「柴碎亭」。钱氏径改「碎」为「辟」字,札记中无任何说明,也许他生於常熟,对吴越一带地理情况熟悉,知有「柴辟亭」,而无「柴碎亭」。实际上越绝书中已记有「柴辟亭」一名,如外传记地传第十载:「语儿乡,故越界,名曰就李,吴疆越地以为战地,至於柴辟亭。」记地传中的「柴辟亭」,也即吴地传中的「柴辟亭」,此地名又屡见於读史方舆纪要。另外,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释「柴辟亭」也说:「在浙江崇德县东南。」据此,也知钱氏校改不误。又如,他在外传记吴地传第三「葬三日而白虎居上」条下说:
葬,原误筑,依集解、御览五三、又三四三、事类赋註改。
钱氏所据的三种本子,「葬三日而白虎居上」的句首「葬」字,原均作「筑」,但钱在「搜辑放佚」之文时,看到史记
出於种种原因,在越绝书的成书年代、作者、卷数。书名、篇名等问题上,至今仍存在著许多不同的看法。如关於成书年代,有春秋说、战国说、战国--西汉--东汉说、战国--东汉说、东汉初年说、东汉末年说、东汉初年--东汉末年说、西晋说;关於作者,有子贡撰说、子胥撰说、袁康撰说、袁康、吴平合撰说、袁康撰吴平修订说、袁康、吴平辑录说;关於卷数,有十五卷说、十六卷说;关於书名,有越绝书原称越绝说、越绝书原称越绝记说、越绝记非越绝书说;关於篇名,有吴太伯与兵法篇亡佚说、今本吴地传即古本吴太伯篇说、伍子胥水战兵法內经即古本兵法篇说、今本陈成恒非古本陈恒篇说,等等。以上这些,一方面说明,关於越绝书的一些重要问题,意见尚未统一,疑点犹待探討;另一方面也同时说明,正是由於越绝书的史料价值,在诸典籍中佔有特殊的地位,因而使眾多的研究者为之鍥而不舍。
应当指出,近十几年来,一些学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以上的这些问题,又作过一番深入的探寻,其中陈桥驛先生、黄苇先生、徐奇堂先生都有专文討论〔一〕,仓修良先生的文章也有所涉及〔二〕。这些论文,或对诸问题的研究状况加以介绍,或就各个问题的方面发表自己的新解。这些研究的新成果,对於初涉越绝书的人来说,可作为入门的向导,对於专家来说,可供参考。总之,感兴趣的读者不妨一读。我对这些问题以及越绝书的其他一系列问题,也曾作过考察,这里为篇幅所限,无法展开,待观点与读者见面,再来和大家一起,相析疑义,共赏奇文〔三〕。
前人在越绝书的整理研究方面,作过一些工作,除歷代的抄本、刻本外,其主要成果是:清人的越绝书札记二种、张宗祥的越绝书校註、乐祖谋\的越绝书点校本。以下对越绝书的这四种主要成果,分別加以评述。
清人的越绝书札记二种,一为德清俞樾所作,刻入曲园杂纂,一为常熟钱培名所作,刻入小万卷楼丛书。俞樾是清代中后期的小学名家,一生从事文字、音韵、训詁方面的研究,其代表作是群经平议与诸子平议,所以,他在札记中也往往用小学家的手段解字校文。如他在外传记吴地传第三「吴古故从由拳辟塞,度会夷,奏山阴」条下释「会夷」二字说:
会夷即会稽之异文也。王充论衡力辨夏禹巡狩会计之说,而未知古有会夷之名。
这裏俞氏以「夷」、「稽」为假借之字,从而阐明了古代的会夷即后世的会稽,就是其中的一一个例子。
另外,俞氏熟悉先秦两汉文献,知识较为广博,对越绝书中的难点,也曾作过一些考订,其中也有可取之处,如他在解释外传记军气第十五中的有关分野问题时说:
韩,角、亢也。郑,角、亢也。燕,尾、箕也。越,南斗也。吴,牛、须女也。齐,虚、危也。卫,营室、壁也。鲁,奎、娄也。梁,毕也。晋,觜也。秦,东井也。周,柳、七星、张也。楚,翼、軫也。赵,参也。樾谨按:十二分野见於周官。保章氏註。星纪,吴越也。元枵,齐也。娵訾,卫也。降娄,鲁也。大梁,赵也。实沈,晋也。鶉首,秦也。鶉火,周也。鶉尾,楚也。寿星,郑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乃此书则为十四国,盖分吴越为二,增韩、梁而无宋也。吴越虽分,然同一星纪之次,则仍与不分同。其增韩而与郑同为角、亢,则仍与不增同。惟所增之梁属毕,则大梁之次,而佔赵之分野;移赵属参,则实沈之次,而佔晋之分野。晋为觜,则其为实沈如故。然赵、韩、梁皆晋之所分,旧说有晋又有赵,已为无理,此则分列晋、赵、韩、梁为四国,更无理矣。其无宋,未详,疑有闕误。又按:晋皇甫謐帝王世纪,自毕十二度至东井十五度,曰实沈之次,今晋魏分野。然则晋与魏同属实沈。此书梁与赵宜互易,梁即魏也。晋、梁並属实沈,与帝王世纪合,赵则仍为大梁,与旧说无不合矣。
俞氏援引周礼郑玄註与帝王世纪之文,来比较並说解越绝书的这段文字,不但解决了传统记载中的十二分野与越绝书分为「十四国」的矛盾,在考释中求得了自圆其说,而且还指出错简所在,「此书梁与赵宜互易」。姑无论俞氏的结论究竟正確与否,总之多少会对我们理解或研究越绝书提供一些帮助,因为就我所见,古今学者还没有人对这段文字作过除俞氏以外的专门的解释。
俞氏的札记无论从客观上还是主观上看也还存在著较大的不足。首先,其篇幅不大,仅约二千余字,这当然对我们全面地理解或研究越绝书的需求来说,是远为不够的。其次,就其內容来看,一些地方也不及俞氏的上乘作品那样精详。如上面所与俞氏释「会夷」的那条,说法就很简单,仅仅指出「会夷即会稽之异文也」,没有说明「夷」、「稽」二字的声韵部关係,更没有列具书证。尽管结论正確,但总不免令人觉得有些草率。由此可知,这篇札记至少不是俞氏的精心之作。钱培名是清代的校勘、辑佚学家,生活年代与俞樾几乎同时。虽然他的名气与学术地位远不如俞樾,但他的越绝书札记则是其力作。江苏藏书家史略载钱培名小传说:
常熟人,熙经子,官县丞。熙祚刻守山阁丛书,世称善本,培名又搜辑放佚以补其闕,为小万卷楼丛书,工未竣而洪、杨乱作,仅刻成十七种,其中如越绝书、申鉴、中论、陆士衡集,均附札记,校勘颇精。
別人在他校刻的诸书之中,首列越绝书及其札记,可知钱氏这一成果早为学界所见重。
钱氏的札记实际上是一部通校越绝书之后的校勘记与越绝书佚文的汇录,是与带有一种隨文说解读书笔札性质的俞氏札记完全不同的。包括每条校勘记之前所列的越绝书被校、被释的原文,钱氏札记的文字量约有一万五千余字。钱氏的校勘具体方法是:以古今逸史本、汉魏丛书本二种,来校元大德刊本,这是对校;以越绝书上下段或前后篇文字的逻辑联係与敘事的特点,来作出考订,这是本校与理校;另外还广引群书,「搜辑放佚以补其闕」,作了大量的他校工作。其辑佚的具体方法是:从史註、地誌、类书、集註四类书中,辑出今本所无的越绝书佚文,逐条排比分列,若一条佚文重见诸书而文字有出入的,还以校勘记的形式列出异同。综观钱氏的札记,无论是在校勘还是在辑佚方面,都取得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成绩。在校勘方面,钱氏长於考订,一些判断往往正確。如在吴內传第四「我与汝君」条下,钱氏说:
我,原误君。依汉魏丛书本改。元大德本上原作「君与汝君」,钱氏据汉魏丛书本校改「君」为「我」字。这一条越绝书的前后文原来是这样的:「使齐以国事鲁,我与汝君;不以国事鲁,我不与汝君。」从文义来看,若作「君与汝君」,显然扞格不通。另外,上句「我与汝君」,与下句「我不与汝君」,是相对成文的,更何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此处正作「我与汝君」,从版本上提供了支持钱说而钱氏当时未见到的证据,故而钱氏此条校改不误。又如,在外传记范伯第八「有高世之材」条下钱氏说:
依下句例,句末当有者字。这一条钱氏所据的三种本子均作「有高世之材」,但钱氏通过推理,仍然认为「句末当有者字」,其理由是「依下句例」。寻检越绝书,这段文字的前后文是这样的:「有高世之材,必有负俗之累,有至智之明者,必破(嘉按:「破」为「被」之讹,说见本书该篇校释)庶眾之议。」由於「下句例」的「有至智之明者」句,句末存有「‵者」字,因此钱氏推断「有高世之材」句的句末,也「当有者字」。钱氏的这一说法,也应该说是有道理的,因为我后来看到昭明文选卷三五七命李善註引越绝书此文,正作「有高世之材者」,在诸典籍所引越绝书的旧文中,又没有看到相反的证明材料,所以可以证明钱说有理。又如,在外传记地传第三「柴辟亭到语儿就李」条下,钱氏说:辟,原误碎,今改。
后来我才发现,不唯钱氏所据的那三种版本,现在流行的所有版本都將此处的「柴辟亭」书作「柴碎亭」。钱氏径改「碎」为「辟」字,札记中无任何说明,也许他生於常熟,对吴越一带地理情况熟悉,知有「柴辟亭」,而无「柴碎亭」。实际上越绝书中已记有「柴辟亭」一名,如外传记地传第十载:「语儿乡,故越界,名曰就李,吴疆越地以为战地,至於柴辟亭。」记地传中的「柴辟亭」,也即吴地传中的「柴辟亭」,此地名又屡见於读史方舆纪要。另外,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释「柴辟亭」也说:「在浙江崇德县东南。」据此,也知钱氏校改不误。又如,他在外传记吴地传第三「葬三日而白虎居上」条下说:
葬,原误筑,依集解、御览五三、又三四三、事类赋註改。
钱氏所据的三种本子,「葬三日而白虎居上」的句首「葬」字,原均作「筑」,但钱在「搜辑放佚」之文时,看到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