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注释
译文
公府之中每日无事可办,我们同僚只是觉得清闲。
野草根根扎到柱下基石,青苔片片已将大门爬满。
砚水之中时而掠过鸟影,卷起帘子面对青天群山。
新的诗作至今尚未吟成,昨天夜间又在梦中东还。
注释
李判官:指当时封常清幕下判宫李栖筠。使院:即北庭节度使的官署。
公府:即岑参及其同僚的办公处。
柱础:柱子的基石。
门关:门闩。
饮砚(yàn):鸟影掠过,如饮砚水。
东还:东归。诗人在西北边塞,故云。
创作背景
唐天宝十三载(754年),诗人赴北庭都护府任职于封常清军幕,这首诗即是与同僚李栖筠的酬和之作。当时值封常清受降回军之后,北庭一带暂时安定无事。这首诗所写的就是这期间幕府中闲静的生活。
岑参(约715-770年),唐代边塞诗人,南阳人,太宗时功臣岑文本重孙,后徙居江陵。[1-2] 岑参早岁孤贫,从兄就读,遍览史籍。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进士,初为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天宝末年,封常清为安西北庭节度使时,为其幕府判官。代宗时,曾官嘉州刺史(今四川乐山),世称“岑嘉州”。大历五年(770年)卒于成都。